|
|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5月27日,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。2 _# P( J; m$ D& W2 G
0 o- C. [. F& t
据了解,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,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,研究部署、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;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;检查、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。- @; s4 h- j Y" g( E, j
9 ~. J: V6 x, p1 K1 _! T2 d
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 |
|